采购信息

PROCUREMENT INFORMATION

 

采购信息

PROCUREMENT INFORMATION

南北大涌东侧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槎街道海口村(海二、海四)筹建厂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海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海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北大涌东侧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

2.2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设四层厂房,规划建筑高度19.8米,二层、三层、四层外飘1.5米,总建筑面积6457.94平方米,其中外飘面积990.00平方米。

项目工程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金额14,530,118.15元。

2.3计划工期:

2.3.1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3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所有时间),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1)设计关键节点工期: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工程方案),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②设计成果(工程方案)同意后3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③完成初步设计后4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送施工图审查。

2)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30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设计周期误期违约赔偿金为每日1000元,施工工期重要节点误期违约赔偿金为每日1000元。设计周期误期违约金最高为设计费固定总价的10%、施工工期误期违约金最高为建安费修订合同价的10%

2.3.2 关于设计配合工作:设计后续服务周期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止。在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需在2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书面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2.4.1设计部分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等,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并复核预算成果、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竣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查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技术研究咨询、施工全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造价分析)、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中标人需完成或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合同备案、竣工备案等工作。

2.4.2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按招标人批复且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办理相关施工报审报批工作、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归档、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成活等的施工总承包;

2)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相关部门、各专业协调及配合;

3)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

4包结算的编制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3总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530,118.15 元,其中:建安费招标控制价14,375,240.81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54,877.34元

2.5 承包方式:

2.5.1设计部分:按设计费中标金额包干。

2.5.2施工部分:按建安费中标折率,作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人确定的预算审核价×工程建安费中标折率,作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4.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明确由符合“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由符合“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须指定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4.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4.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4.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4.5.1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的人员):

4.5.1.1 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 建筑相关 专业 中级(或以上级) 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1.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1.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2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的人员):

4.5.2.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5.2.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2.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4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符合)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5.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提供《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bzzbdl.com)下载专区下载)。

5.4售价(元):500.00。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及递交截止的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1月2日0900分-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 0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会议室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7.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分别签署)。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海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海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和代理公司网站发布。如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代理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海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海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编:528000

人:陈工

   话:0757-83789950,0757-83789960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12日

创建时间:2023-12-12 17:12